中國警用裝備的發展
在我國,地區經濟發展的不平衡造成了警用裝備水平的差異,由此看來經費是影響警用裝備水平提高的重要因素。"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沒有必要的資金投入和經費保障,改善和提高警用裝備就是一句空談。在公安部制定的公安事業發展"十五"計劃和l5年規劃中,建立公安經費保障機制就是其中的一項重要內容。
這種機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通過國家立法,確定各級公安機關支出占用該級政府財政總支出的比例,建立公安經費保障機制,用法律和制度來保障公安工作所必須的經費;
二、按照事權劃分,建立中央和地方分級管理的保障機制。即結合公安機關的管理體制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按照事權劃分和財政相統一的原則,建立分級負擔,中央補貼的經費保障機制;
三、也就是前面我提到的,加大對貧困地區公安經費和基礎建設的補助力度;
四、完善專項經費補助機制。即由中央和省級財政建立專項經費補助機制,由公安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按照一定比例和標準補助地方公安機關用于專項工作的補助和獎勵。如"金盾工程"、偵察技術、防暴裝備等項目的建設;
五、建立健全裝備、基礎設施和經費標準。這一點前面我也提到過。就是制定出信息通信、刑事技術、公安交通和個人防護等基本裝備標準,制定拘押收教場所、派出所、刑警隊等基礎設施建設標準,制定公安機關預算開支范圍和定員定額標準。以此為基礎,實現合理安排公安經費在各級財政預算中的基本比例,并隨著國家財政收入的增長逐年增加對公安機關的投入。
我們相信,隨著公安經費保障機制的逐步確立和不斷完善,警用裝備建設的資金會逐步得到保證,警用裝備的水平也會得到穩步的提高。
二十一世紀的中國公安工作肯定會面臨著許多新的挑戰,新的形勢和新的任務對警用裝備建設也會提出新的要求。在可以預見的未來,中國警用裝備建設可以說是挑戰和機遇并存。
一方面,新的形勢和新的任務對警用裝備建設提出新的要求;另一方面,國民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綜合國力的進一步增強,科學技術的日新月異,又為以高科技為主體的警用裝備建設提供了堅實的技術支援和物質保證,為警用裝備建設的快速發展提供了一個難得的契機。在公安發展"十五"計劃和15年規劃中,對公安科技和警用裝備建設工作提出了明確的目標要求:"十五"期間,基本建成全國公安信息通信網,采用有線、無線、衛星等多種通信手段,實現語音、數據、圖像、圖片等信息的迅速精確傳遞;建成覆蓋全國各種公安業務的信息管理系統;建成全國公安指揮大樓等等。